因工作需要,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临聘人员1名,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温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人员1名。
二、聘用条件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2、身体健康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违法违纪记录;
3、性别不限,年龄在35周岁以下;
4、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;理工类专业优先;
5、具有温州地区常住户口。
三、报名要求
1、报名时间:报名截止时间为**月**日。
2、报名方式:发送报名表(附件)以及身份证、学历证书扫描件等相关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。(邮箱地址:1829643616@qq.com)。
三、聘用流程
1、面试:经书面审核,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,通知面试。面试时携带报名表、照片、户口本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。2、经面试择优试用,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,签订劳动用工合同。
四、工资待遇
工资参照市级单位临聘人员待遇执行,有“五险”,无公积金。具体面议。
五、其他事宜
联系人:叶女士,联系电话:89881507;
地点:温州市生态环境局(学院中路237号913室)。
附件: 报名表
温州市生态环境局
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